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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换培养选拔暂行规定

2019-11-15
阅读:492

管理学院关于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换培养选拔暂行规定

2019年11月试行)

随着我校办学国际化合作的全面发展,学校与国(境)外高校开展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交换培养项目日益增多。为了使选拔工作有序地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培养形式

1、本科学生在赴境外(包括国外和港澳台地区)高校进行交换培养期间,统称为境外交换生。境外交换项目一般分为三个月以下的短期项目和三个月以上的长期项目两种。

2、境外交换生在境外学校学习期间,其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籍不变。

二、选拔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良好,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适应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无不良生活习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满足项目的相应要求,各门课程成绩须达到交换项目所要求的具体条件,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

3、对于三个月以上的长期交换培养项目,原则上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

三、选拔程序

1、交换培养项目原则上一般从本科二至三年级学生中选拔。  

2、由学生本人针对具体项目在交换生系统中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同意并推荐后,根据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科研能力、身心健康等各境外学校当年的具体要求进行选拔。在满足境外学校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选拔候选人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排序,选出合适人选,向对方学校推荐;对方学校同意后方正式派遣。

3、学生在申请参加交换培养项目前,要认真研究派往学校的课程安排与我校教学计划的契合程度,妥善安排课程学习并获得学分。尤其是高年级学生,在参加交换培养项目前,应以不影响正常毕业为前提,先行处理好回校后与毕业论文、升学、就业等相关事宜的衔接工作。

4、交换培养项目中学生,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交《管理学院本科生国(境)外交换情况申请表》,且必须经院系同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方可最终获得派遣资格。

5、在获得学校推荐、公示或境外高校录取资格后,不得擅自放弃,对无故放弃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本科期间的一切交换资格并计入档案。

6、选拔必须经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相关教师组成的领导小组面试过程。面试合格者列入选拔候选人,不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一律不计入国(境)外交换生候选人中。

四、学习及其他相关

1、境外交换生在境外学习期间,对方学校所指定必须交纳的费用一律由学生自理。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管理学院本科生国(境)外交换情况申请表

附件2  管理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换培养选拔评分表

 

 

 

○一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