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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补充规定(试行)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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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宿舍卫生在学校检查情况下被通报不合格,宿舍所有成员各减2分。

2.凡是一学期内不参加集体活动两次以上者视为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按规定减2分。已报名却未参加活动减1分。

3.节假日在既定返校时间未归者,一学期累计满两次则扣2分。

4.凡是一个学年文化成绩有一门重修或是不及格的同学原则上不得参与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原则上也不得参与助学金、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补充:因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对系科做出特别贡献和义务付出时间较长的个别同学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确认、学院审核。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可以放宽条件,但每个班不得超过两人。)

 

1.一学期结束后,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宿舍成员各加1分。被评为“样板间宿舍”或“二十佳宿舍”的,宿舍成员各加3分。宿舍长额外多加1分。(两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分加)

2.凡是受到学校或者学院通报表扬的同学,校级加3分,院级加2分,依据学院出示的通报表扬文件。

3.根据《管理学院学生助理试行办法》,在“其他加减分”一项,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助理综合评定为优秀并获得优秀学生助理证书的加6分,合格加4分。

4.信息员参照第四类干部认定,我院社工协会社长按第四类干部认定,权重0.2,社工协会部长权重0.1

5.除了“组织管理能力”中认可的各级学生会干部外,其余学生组织或集体的负责人聘书等原则上列入学生会社会实践。(见学校颁发的测评文件)

6.学校内各部门颁发的奖状按学院级认定,但暑期社会实践评优、五四评优、军训、以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按特殊表彰里的校级荣誉计算,加3分。注意:校运动会中的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按特殊表彰中的校级荣誉加分,其他体育竞赛项目在文体竞赛中加分,各类竞赛裁判按参与志愿服务加分。

7.献血证加1分,育婴师证加2分,党课结业证书加2分,党课“优秀学员”加3分,国家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加3分。

8.英语四六级证书可累计加分。

9.参加学校组织的网络党课,凭学时证明加5分。

10.江苏省手语初级证书3分,手语中级证书5分,国家手语5级证书5分。

11、慕课证书0.5分一张,上限不超过5分。

12、凡以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名义下发的奖状均按特殊表彰里的院系级加分,加一分。

13、大学生实践创新结题的加3分。

14、在学院院刊上发表文章、随笔,每篇综合素质测评加2分,上限5分。

 

 

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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